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专家解读******
错标超低价保时捷下单后须交付吗
专家解读“乌龙”订单纠纷解决之道
□ 本报记者 陈磊 孙天骄
1月30日,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的保时捷中心上线一辆轿车,标价12.4万元,引发大量消费者订购。截至当天晚上,该销售链接共有近600个预订单。随后,保时捷下架了这辆车并退回消费者订金。
次日,银川保时捷中心销售端表示,保时捷小程序上架的车辆实际库存为1台,首单用户购买成功后,后面下单的用户会自动判定为无效订单,48小时内退还押金。
2月1日,有媒体报道称,银川保时捷中心工作人员称该车没有卖给首个下单的人,而是像其他客户一样,打电话取得谅解。
此事引发社会热议。有不少网友评论称,按照诚信原则,商家既然提供了链接且客户下单了,那么就应该交付。
《法治日报》记者根据公开信息梳理发现,近年来,网络平台卖家错标商品价格(特别是卖家标价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现象时有发生,由此引发诸多纠纷。
例如,2020年12月,某知名跨国企业中国官网商店发生错标价格事件,千元商品被标价一两百元,众多消费者涌入购买,商店发现问题后,取消了用户的订单。
2021年1月,某知名珠宝商的系统技术人员操作失误,将通过某电商平台销售的商品标价设置为远低于正常售价的价格,消费者购买后却遭该商家起诉。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分析称,对于商家错标商品价格现象,可以分两类情况看待:一类是因为工作人员或者营销系统技术故障导致错标商品价格;另一类是商家有意为之。
在刘俊海看来,上述两类情况的性质不一样,法律后果也不一样。如果商家是因为无心之过或技术故障,则首先需向消费者寻求谅解,特别是在消费者误以为价格很低而下单的情况下,给消费者带来不便,需要道歉并作出相应补偿;如果商家是为引流有意为之,消费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则商家需严守契约精神。
对于实践中这种价格远低于实际价值的“乌龙”订单的法律效力,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文化法治研究中心副主任程科告诉记者,判断的关键在于分析商家在网购页面上显示的商品信息,对于消费者来说,到底是要约还是仅仅为要约邀请。
程科分析称,如果是要约,则消费者一旦下单完成,合同成立;如果是要约邀请,那么消费者的下单行为视为要约,商家依然保留了是否和消费者订立合同的最终决定权。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立法者认为,在一般情况下购物网页的内容应该构成要约,相对人一旦成功下单,则合同成立。当然,立法者也认为,如果存在特别条款的约定,也仍然有将购物网页认定为要约邀请的可能。
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北京律协消费者权益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饶伟说,“乌龙”订单,即由于交易一方(卖方)对商品的价格、数量或其行为性质出现重大误解而产生的订单。一旦商家认为与消费者之间构成重大误解,作为商家而言,如果与买方不能协商处理解决,其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该买卖合同。根据民法典规定,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效力。
在饶伟看来,就此社会热议事件来说,虽然商家在售价上的意思表示出现重大误解,但是商家小程序上关于车辆上架的行为构成要约,而消费者下单购买并支付款项的行为构成承诺,该买卖行为符合上述合同成立并生效的要件,因此在商家行使撤销权之前,该订单从法律上讲是有效的。
记者观察发现,“乌龙”订单发生后,许多商家往往选择立即下架商品。
对此,程科认为,商家自主下架商品没有问题,除非有证据表明商家有恶意通过低价吸引消费者的价格欺诈行为,否则商家发现“乌龙”订单后,自然可以通过自主下架避免进一步损失。
刘俊海同样认为商家可以自主下架“乌龙”订单商品,但需要补偿消费者因此造成的损失,这样更符合公平原则。
“问题在于,之前已经成功下单的消费者可否主张商家继续提供商品或服务。”程科说,如果认为购物页面构成要约,则消费者成功下单时合同成立,消费者可以持已经有效的合同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此时商家无法拒绝,否则将构成违约。
“但商家有可能根据民法典关于重大误解的规定主张撤销合同,合同一旦被撤销,消费者无法再主张按‘乌龙’价格履行。与此同时,只有存在信赖利益损失的情形下,才可以向商家主张该部分损失。”程科说。
如果消费者坚持主张商家按“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而商家拒绝,消费者能否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饶伟分析称,由前述所知,消费者可以主张商家按照“乌龙”价格履行交付义务,商家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依法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买卖合同。如果商家自买卖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内不行使撤销权,或者虽然在合同成立之日起5年,但未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90日内行使撤销权,撤销权即消灭,则商家应当依照买卖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应及时保留商品信息、付款信息等电子证据,避免在发生纠纷后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如果买卖合同系因商家过错导致被撤销,作为消费者可以依法主张损害赔偿。”饶伟建议。
刘俊海提醒,商家通过网络平台销售商品,应该秉持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担当之心,基于防风险、树品牌、控成本、占市场的基本策略,胸怀对消费者的感恩之心,胸怀对法律的信仰之心,胸怀对风险的敬畏之心,慎独自律,避免错标商品价格的现象发生。
“不管出现‘乌龙’价格属于哪一种范畴,实际上都会对企业的商誉产生一定的消极影响,而且会对消费者的幸福感、获得感有一定伤害,影响消费者的体验,所以商家还是要记住一句话,金奖银奖不如消费者夸奖,金杯银杯不如消费者口碑,只有自觉地与广大消费者站在一起的企业,才是消费者友好型的企业,才能获得更多消费者的认可。”刘俊海说。
岁末年初华侨华人爱心善举温暖“第二故乡”******
中新社北京1月2日电 (记者 吴侃)岁末年初,世界各国的华侨华人在当地开展不同形式的爱心捐助活动,这些善举承载了华侨华人对“第二故乡”的关爱和责任,也向当地民众传递了祝福和暖意。
日前,9辆大卡车载着近60吨的抗旱赈灾物资,从肯尼亚首都内罗毕驶向受旱灾影响严重的马瓜尼郡(Makueni),这批物资由肯尼亚华侨华人捐赠,包括玉米面、小麦面、豆类、食用油、食盐等,将帮助当地2500户家庭度过艰难时期。
受连续多个雨季降雨量不足影响,肯尼亚正在经历40年来最严重的干旱,农业生产受到严重打击,大量牲畜和野生动物死亡。肯尼亚华侨华人联合会会长高玮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去年11月初,我们与肯尼亚中华总商会联合14家在肯华侨华人社团,向旅肯同胞和在肯中资企业发起募捐,两周多时间共筹集到超过794万肯尼亚先令,这些善款全部用于购买灾区急需的食品物资。”
“记得那天马瓜尼郡的捐赠现场来了4000多名灾民,他们看到我们的到来非常激动,纷纷向我们竖起大拇指。”高玮说,英文中有一句谚语“A friend in need is a friend in deed”,翻译成中文就是“患难见真情”,我们在肯尼亚创业和生活,这里是我们的“第二故乡”,我们向当地民众伸出援助之手,帮助他们战胜饥荒,这是我们的责任也是义务,是回报也是感恩。
肯尼亚副总统办公室主任麦克戈耶在捐赠现场向肯尼亚华人表示了感谢,他说:“华人移民自发筹备善款购买物资,他们的行为令人感动,也为所有移民群体树立了榜样。”
在阿根廷布宜诺斯艾利斯,新年前夕,阿根廷华人义工协会的义工们为了爱心捐赠活动忙碌着,他们到布市13区区公所、布市中国城疫苗接种点,为工作人员送去爱心礼包;圣诞节前夜,华人义工来到布市大街小巷,将礼包发放给流落街头无家可归的人们。
据阿根廷华人义工协会副会长陈铭介绍:“华人义工团队自成立以来就组织各种帮扶活动,我们也多次前往贫民窟、孤儿院、养老院等开展捐助。此次的爱心礼包由阿根廷华文教育基金会、诚信工作室等出资,华人义工协会采购分发,希望把这份来自华人的温暖祝福传递给当地民众。”
阿根廷华侨华人的捐赠活动也获得了布市13区区长佛罗伦萨斯·卡维诺的肯定,他表示:“疫情发生以来阿根廷华文教育基金会和阿根廷华人义工协会多次捐赠食物和防疫物资给13区政府,华人移民积极回馈当地社会的行动值得赞赏。”
在意大利罗马,罗马华助中心和意大利青田同乡总会的成员们日前来到意大利慈善机构“圣艾智德团体”,捐赠了鞋子、帽子、袜子等2万件衣物,帮助生活困难的人们温暖过冬。
“近年来罗马华助中心已多次向意大利慈善机构捐赠。”罗马华助中心主任徐孟圣说,中华民族自古就有扶危济困、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我们海外侨胞应当传承和弘扬传统美德,提升华人良好的形象。
近日,坦桑尼亚中华福建同乡会的侨胞们来到当地的两家福利院,给孩子们带来了大米、面粉、饮料、水果、衣服、书包等食品和物资,这是同乡会今年第三次拜访孤儿院,孩子们看到他们就像见到老朋友,露出灿烂的笑容。
坦桑尼亚中华福建同乡会会长陈勇说:“此次活动得到了同乡会成员的鼎力支持,坦桑尼亚中华福建同乡会自成立以来一直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与其他在坦的华人社团一道积极回馈当地社会,展示了在坦华人热心公益的形象和回馈社会的热情,希望这些物资能为孤儿院的儿童带来一些温暖。”(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